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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图书馆“清明节”假期开放安排 |
敬 告 读 者
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6〕17号)安排,2017年4月4日,河北省图书馆部分窗口对外开放,开馆时间及开放服务窗口安排如下:
一、开馆时间:9∶00—16∶00;
二、开放窗口:总服务台、中文报纸阅览、中文现刊外借、中文图书借阅、多媒体电子阅览、少儿文献借阅、少儿多媒体阅览、儿童活动区、冀图讲坛(讲座安排详见预告)及云水展廊。
三、4月2日(周日)正常开放。4月3日(周一)照常内部整理,不对外开放。4月5日(周三)起,恢复正常开放。 | |